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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赵】番外:有了女朋友之后却又出现了一个更值得与自己共度余生的人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从此爱上知乎体

柳逐卿:

《你听风在吹》的番外,也是Chap.1的时候就出现过的一度让大家认为是BE的知乎题目。


我第一次写知乎体,写的不是很好,而且不太能够以第一人称讲故事,大家都当做是一个甜甜的番外,不要探究一些小毛病,看过就好,只当吃粮w


【谭赵】【你听风在吹】全文目录


 


【有了女朋友之后却又出现了一个更值得与自己共度余生的人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匿名用户


 


谢邀。


纵横知乎多年,一肚子毒鸡汤,一脑子小故事的我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虽然这个题目真的有些伤感与无奈吧。


来给大家讲个故事吧,我的故事。


我第一次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正和我的女朋友第一次分手,在我就职的医院门口,我的小破车把那个人价值不菲的红色法拉利给撞了。


嗯…虽然说这起事故是他比较惨,而且当时我心情也很不好,撞了之后竟然还能够坐在驾驶座上握着方向盘。直到那位车主走到我身边。


哦,忘了说。他是我们这里的大腕,传说中的背景人士,基本只能在传闻中听到,根本见不着的那种。所以说那一次的相遇,当时我觉得是孽缘,后来想想,大概能叫命定。


对,是“他”。


他是男人,很不幸,或…很庆幸,我也是男人。


一开始我对他的标签和印象就是暴发户,因而在我们二人对峙的时候,我竟失手暴露了车里还存着《二泉映月》这首歌的事实。当时尴尬的气氛真的一瞬间更尴尬了……后来呢,我就自告奋勇地要赔付那巨额的法拉利的修理费,虽然暴发户先生并没有将之放在心上,但我可是根正苗红的好青年,怎能做了坏事不认呢!


我们的“梁子”,是这样结下的。


后来我们第二次见面,是在医院里。当时的对话很平凡,亦然,也有些剑拔弩张。都该说有钱人或许脾气都很糟,但是暴发户先生对我(或许是我的错觉),倒是没有那些坏毛病。我呢,出于医生的职业本能,还提醒他胃不好该注意什么。


哦对,第一次撞车之后,他请我喝一杯,我拒绝了。


第二次他依然请我,说要喝茶,喝大红袍。


很不幸,我又拒绝了。


时至今日,我却有些后悔,后悔这样逞能,这样嘴硬,又这样……任性。拒绝他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邀约。


大红袍的味道真的不错,我尝了。


很多东西,尝了之后才知道味美,很多地方,去了之后才知道景优,然而很多人,相识之后,才会知道日后的生命之中,他有多重要。


至少,现在写下这个故事的我,并没有能与他共度余生的资格。


我没有拒绝他,我也没有答应过他什么,因为我们之间,那层窗户纸依然存在,那条沟壑也依然跨越不去。或许在这个时候他该说的,或许在这个时候我该说的。只是到后来,我们都为了最后留存的倔强也好,自尊也好,都三缄其口,都……宁可错过。


说到我们的第三次见面,真是有些微妙呢,说起来,大概就是一个大写的修罗场。


那时候我和我女朋友复合,并且在酒吧遇到了暴发户先生。


这个酒吧,在我们的故事之中,而至如今的时光,已经出现过了两次。


当时嘴倔,和他就“酒后乱性的对象”还唠叨了许久,不过他真的是一个很细心又很体贴的人吧,那剩下塞给我的解酒药,我还没有吃完。


那一日我是真的没有醉的。


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同样,我的女朋友,如今该说EX,她也正在拉扯我的心。对于与她的这份感情,我不会否定,也绝对不会消抹她出现在我们生命之中的证据。都是因为相爱才会走到一起,也是因为不爱才会松开双手,没什么可以怨天尤人的,若是真的要怨责,那便只能说缘分不够,到此为止。


我是爱过她的,我从不会吝啬这个字眼给她,但是故事到这里,她不会算作是主角。


后来我与暴发户先生一起吃过饭,借的由头还是我女朋友的。


一切的变化…还是要说到我骨折住院这件事吧。说来真是抱歉,作为一个骨科医生的我,竟然因为摔断腿住进了自己任职的医院。


知乎上有朋友喜欢满天星吗?


我收到的来自暴发户先生的第一束花,就是胭脂红满天星。


当时看着他送来的零食都被我女友吃掉,那吃了瘪却又无话可说的模样着实让我笑了许久。后来他拿出那捧花,一步步朝我走过来,我真要以为他要突如其来地上演一场求婚呢。


胭脂红满天星,真的不错看,很漂亮。


哈哈,像我炸开的少女心。


……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暴发户先生的?


这个问题,在后来我因为家庭、观念以及一些琐碎问题堆积起来变成大问题,大问题膨胀爆炸和女朋友分手之后,在那段所谓的治疗情伤的日子里,想了很久,也问了自己很久。


是那一天他抱住我的有力的手臂和温热坚实的胸膛?


是那一天他站在我家里毫不掩饰地赞扬那副山水画?


是那一天他亲自下厨做的喷香四溢温暖鲜美的一碗骨头汤?


是那一天他像是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来到酒吧带走烂醉如泥的我?


是那一天他不厌其烦地照顾酒醉的我,而至半梦半醒我呢喃出声的一句“哥”,便已然昭示了那座坚固堡垒此刻终于倾塌在细水长流的销蚀之中?


他真的是一个盖世英雄,我觉得这个称号送给他一点都不虚。


就算他不是所有人的盖世英雄,他也是我……唯一的盖世英雄。


因此,我究竟是怎样对他动了心?


是终于愿意面对那人别样的眼神,还是站在海边看着他敢言不敢言的模样终于心中微悸?


或许那时候从他手中洒落的那一捧清澈海水滴落在我二人身上的时候,那座堡垒就已经灰飞烟灭了。


他送的满天星早已谢了,我走遍了我的城市终于找到了一模一样的,如今在我身边好好养着。


那一日在海边,或许他该要说的,或许我是该要接受的。


但是他却没有说过,我也……自然没有给过早已想好的答案。


上了年纪之后对自己心动的时机都已经把握不定了吧,哪里还存着初恋时候的青涩与纯真,牵个小手都要踌躇许久,最后一手的汗涔涔油腻腻。


听说,在心中觉得重要的人,哪怕现实生活之中遇不到,在梦里也能够看得到。


不幸吗?我……在现实生活之中刻意躲避着他,就连我的梦,都未曾让他入过。我甚至都梦见了我的女朋友,梦见了和她的点滴,可是明明该是最锥心刺骨,最难以磨灭的那个故事,就连一丝一毫的烟云都没曾来过。


是不是,我与他也注定是这样的结局?


因为没有提问,所以没有回答,所以没有千山万水的灯火,也就没有入梦来的机遇?


我开始有所想念,日有所思,哪怕夜无所梦。


想那辆拉风装逼的红色法拉利,也想他与自己拌嘴的时光。


想念那一粒解酒药,想念橙色与红色完美融合的龙舌兰日出,想念酒吧门口耀眼的霓虹。


我想念那碗热气腾腾的骨头汤,想念那捧清澈透明的海水,想念没曾一起喝过的大红袍。


想要想念的东西这么多,何其多。


与其赘述这些,倒不如说,我想念他,想念我的盖世英雄。


只是不知道,此生还有没有“共度余生”的机会了。我的生命之中终于没有了“女朋友”这个前略标签,我终于可以光明磊落地站在阳光下牵起他的手。


告诉我,我还可以有这个机会吗?


 


写了这么多之后看看,发现我的故事真是矫情得和玛丽苏剧本似的。霸道总裁男主,傲娇嘴硬女主,真是完美的组合。


已经是黄昏了,肚子有些饿了,我想我要去煮一锅骨头汤来喝了吧。


权当做怀念,自作多情的味道,偶尔尝尝也很不错。


 


最后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吧。


有了女朋友之后又出现了一个更值得共度余生的人怎么办。


如果时间机遇都刚刚好,我想老天会让你与那个更值得的人在一起的。毕竟想要找到灵魂的棱角毛边都能契合的人,茫茫人海,万千烟尘,也是不易,难得。


若是没有那个好运,便请怜取眼前人。


你所错过的,可能是你认为最好的,但是注定今生无缘,好在TA曾来过,来过你的生命,就是最好的交会。不是有句话也曾说,我不是说身边的不是最爱的,我是说,最爱的不是身边的。


愿大家都能寻觅到那位最爱的人。


 


哦,如果是我,我真的能够再一次与我的暴发户先生,与我的盖世英雄相见,我会如何呢?


我想,下次见面,我要以好久不见的名义抱你。


好吗?


                        发表于××年×月×日  5915条评论  作者保留权利


 


———————————— 


 


帅气霸道T总裁


    “听说有人叫我暴发户先生?”


 


谢谢大家,我们在一起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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